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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 》(财金〔2022〕119号,下称“《通知》”)。《通知》从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推动项目规范运作、严防隐性债务风险和保障项目阳光运行四方面,给出具体十四条指引。
《通知》指出,地方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持续推动PPP项目规范运作,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信息质量,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公共服务质效。
分析人士对记者指出,随着本次《通知》落地,PPP项目后续或将提速:“之前(出台的与PPP相关)的通知重点都是管理、规范处理,这次的主基调为‘进一步推动发展’,新增关键句‘助力扩大有效投资’”。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邱亦霖表示,今年以来,多项政策出台支持PPP发展。从投资层面看,政策支持的带动下,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呈现增长。从融资端看,金融机构将加大对PPP项目支持。服务于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和民生保障的PPP项目融资环境将会持续改善,预计也将运用更多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增加金融债券发行等支持PPP项目的融资。
四方面规范PPP发展路径
结合各地PPP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难点、痛点,此次出台的《通知》从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推动项目规范运作、严防隐性债务风险、保障项目阳光运行四方面进一步规范PPP发展路径。
《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持续推动PPP项目规范运作,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信息质量,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公共服务质效。
具体来看,《通知》指出,要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科学把握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对于属于公共服务领域、需求长期稳定、回报机制清晰、收益水平合理、具有运营内容的项目,可采用PPP模式实施,优先实施具有强运营属性、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项目。
针对规范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知》延续既有政策口径,进一步明确省级财政部门应压实辖内市县财政部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责任,严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红线的要求。《通知》指出,跨地区、跨层级PPP项目的财承论证应合理规划和分担支出责任,严禁通过“借用”未受益地区财政承受能力空间等方式,规避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约束。
此外,PPP项目社会资本资质问题受到市场普遍关注。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提出,保障社会资本充分竞争。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资本方平等参与PPP项目。地市级、县区级地方人民政府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可以代表政府方出资参与PPP项目,不得作为本级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质的穿透管理,防止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防止政企权责不清和地方保护主义。
在严防隐性债务风险方面,《通知》指出,应加强项目合同审核,加强项目执行信息复核,规范项目预算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严格做好本级PPP项目合同审查,严禁在项目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由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向社会资本方回购投资本金、承诺固定回报、保障最低收益、承担社会资本方投资本金损失、承担项目融资偿还责任以及以其他名股实债方式融资等兜底条款。严禁通过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监管。”
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经过几年的探索,PPP市场逐步成熟,进入规范、平稳发展阶段。据财政部PPP中心公布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2022年三季度报》。今年三季度,新入库项目151个、投资额2349亿元。其中,9月新入库项目44个、投资额1,016亿元。今年以来,新入库项目430个、投资额6,935亿元。此外,截至三季度末,累计储备清单项目3,698个、投资额4.3万亿元。
在财政承受能力方面,数据显示,全国2763个有PPP项目在库的行政区中,2729个行政区PPP项目合同期内各年度财政承受能力指标值均在10%红线以下。其中2034个行政区财承占比低于7%预警线,1574个行政区低于5%;有34个行政区超10%,这些行政区已停止新项目入库。财政支出责任总体处于安全区间。
今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接连部署支持政策,推动PPP规范发展。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提出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规范有序推进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盘活不同类型存量资产。对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可采取基础设施REITs、PPP等方式盘活。
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提出将鼓励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等通过银团贷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重要项目建设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
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邱亦霖表示,从投资层面看,政策支持的带动下,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呈现增长。“三季度新入库项目151个,投资额达2349亿元。PPP在政策支持下将持续发挥资金的撬动作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邱亦霖说道。
邱亦霖分析,从融资端看,金融机构将加大对PPP项目支持。服务于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和民生保障的PPP项目融资环境将会持续改善,预计也将运用更多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增加金融债券发行等支持PPP项目的融资。
“同时,金融机构也应积极参与项目运行当中,从项目立项论证前期阶段更多参与,以更加客观识别、研判项目的融资与投资风险,有效匹配项目资金流与融资需求,实现精准放款支持,有利于防范项目运行中金融风险。”邱亦霖表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